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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编辑:臻房小周日期:2020-09-02 09:07:48 浏览量(

摘要:万宁兴隆镇房价,在市场上,开发商拒绝万宁兴隆镇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现象常常出现。为此,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称,海南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

开发商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海南兴隆镇房产,兴隆镇买房无小事,因为兴隆镇买房的开支足足够普通职工半辈子的工资,所以兴隆镇买房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

开发商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市场上,开发商拒绝海南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现象常常出现。

为此,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称,海南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海南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海南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海南购房负担。

书面承诺不拒绝海南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海南房地产市场监管。海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海南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海南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海南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海南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

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海南购房的海南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万宁兴隆镇买房优势:海南二手房,万宁兴隆镇,或许没有三亚那么繁华,但是能在这里寻找到一片安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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