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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可以转让给非业主吗?

编辑:臻房小吴日期:2020-10-27 09:09:54 浏览量(

摘要:万宁买房,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

车位可以转让给非业主吗? 海南楼盘,万宁这个地方很特别,别就别在冬天暖和,适合老年人养老,所以国内这么多“候鸟”都选择在万宁买房子。

车位可以转让给非业主吗?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可见,判断万宁市房产公司出售车库的行为是否合法,要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


一种情况是出售规划内的车库是否合法的问题。万宁市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万宁市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对车库的出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车库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海南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海南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库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万宁市房产公司无权出售。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海南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万宁市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万宁市房产公司,万宁市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


另一种情况是出售非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是否合法的问题。该类车位、车库不符合规划要求,一般均是挤占了业主的公共空间建盖或者是把业主的公共用房改为车库。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之规定,该类车位、车库应属于业主共用,万宁市房产公司无权对外出售。



结论:论以何种方式处分,都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即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权。由于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具有规划性和专用性,因此万宁市房产公司无权因小区业主暂无购买力或不需购买而擅自将多余车位对外出售。


万宁市房产公司向非业主出售车位,须经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否则行为违法,应由万宁房地产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万宁市买房优势:海南万宁新房,也许有的人不知道万宁,但一定会知道兴隆这个美丽的风情小镇。兴隆镇旅游资源丰富,热带植物、温泉、咖啡、华侨文化等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观光度假。由于这边是度假区,所以房产主力产品是花园洋房,楼层普遍不高,建筑风格多为东南亚或者地中海风格,也有别墅推出,尤以小面积别墅受宠。这边大型度假配套不少,生活配套主要倚靠的是兴隆老城区,如果楼盘过于靠近山区,则只能自建商业配套,一般规模有限,像石梅山庄就规划有商业街。众所周知,兴隆定位比万宁市区要高端点,道路规划也比较合理,加上这边有稀缺的温泉资源,适合度假或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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